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我局干部职工道德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2〕7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闽委办〔2012〕17号)和省直文明办《关于省直机关广泛开展“福建省百万志愿者学雷锋十大行动”的通知》(闽直文明〔2012〕3号)精神,按照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则生在局机关党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现就我局开展学雷锋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福建精神,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眼于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保障粮食安全,服务海西建设。
三、活动内容
(一)宣扬雷锋事迹和雷锋式模范人物,学习雷锋精神
向各总支、支部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发放《榜样的力量--雷锋的故事》学习读本,制作《学习雷锋好榜样》宣传栏,重温雷锋事迹,学习雷锋精神。组织学习《福建日报》“雷锋精神在福建”专栏报道中践行雷锋精神的先进事迹,积极挖掘粮食系统践行雷锋精神的先进典型,倡导文明新风,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各总支、支部要组织好集体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撰写学习体会,每个支部至少推荐一篇学习心得,于3月15日前交局机关党委。
(二)召开弘扬雷锋精神座谈会,畅谈学习体会
我局将于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前后,召开弘扬雷锋精神座谈会,各总支、支部派代表出席,结合实际畅谈学习经验,交流感受体会。各总支、支部代表要在前期学习、交流的基础上,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积极发言,畅谈体会,交流心得。
(三)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践行雷锋精神
按照局机关党委《关于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闽粮文明〔2011〕2号)要求,结合学雷锋活动,拟于上半年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关爱孤寡老人、关爱未成年人等志愿者服务活动。3月份组织义务植树造林志愿活动,由局办公室、机关党委牵头,机关各处(室)派员参加;4月份组织关爱孤寡老人志愿服务活动,由局机关党委牵头,各支部派员参加;5月份组织关爱未成年人、文化下基层活动,由局关工委、局团委牵头,关工委委员和团员青年参加(以上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单位要重视、支持志愿服务活动,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学习雷锋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学雷锋、见行动,并作好志愿者的发动、组织工作,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
(四)开展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建设校园文化
局属福建工贸学校、福建经贸学校要把弘扬雷锋精神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青少年的特点,广泛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学雷锋主题演讲、报告座谈、读书征文、文艺演出、网上互动等活动,用雷锋精神教育、引导、激励青少年,深化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引导青少年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注重发挥青少年学雷锋的生力军作用,掀起新一轮学习雷锋的热潮,形成良好的校园新风尚。
(五)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争做模范员工
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模范员工”活动,把雷锋精神深植于每位员工的心中,落实在行动上,把雷锋精神转化为单位精神和企业文化。闽粮物业公司要结合实际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使之成为传播雷锋精神的窗口,树立文明“窗口”形象;省储备粮公司等粮食储备、经营企业和各事业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开展“立足岗位学雷锋”活动,学习雷锋“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钉子精神,激励员工争做业务骨干、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精神文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雷锋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局领导提出的:“认真做好深入学习雷锋活动,并使之常态化”的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学雷锋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积极参与局文明办统一安排的学习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各具特色的学习活动。各级文明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各部门、群团组织积极配合、广泛参与,精心设计活动项目,丰富创新活动载体,抓好部署落实,确保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开展,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
(二)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网站、信息、杂志、宣传栏等平台,通过学习读本、宣传图片、座谈会、志愿服务等方式,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通过常态化的学习雷锋活动,不断扩大学雷锋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雷锋精神深入人心,长驻人间。
(三)注重群众参与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各单位开展学习雷锋活动,要面向全体党员、面向全体干部职工、面向青少年,运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把他们吸引到学习雷锋的活动中来,才能让雷锋精神世代长存,发扬光大。
(四)服务发展大局
学雷锋要落到实处,要紧密联系工作的实际,不能为活动而活动。开展学习活动,要有“螺丝钉精神”,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群众最关心、最急切的事做起,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杜绝活动形式化。要把学雷锋活动与评选道德模范、宣传先进典型结合起来,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单位、志愿服务活动等结合起来,与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单位风气的改变和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粮食工作和海西建设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好学雷锋活动。活动信息(含文字、图片或影像资料)及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请及时报送局机关党委。各单位报送的学习体会文章、活动信息及典型事迹,局机关党委将陆续刊登在局机关党建网页上。
附件:《学雷锋活动口号》。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
活动口号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
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践行福建精神、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福建精神
弘扬雷锋精神,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而奋斗
学习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
学习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
学习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
学习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
学习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
倡导文明新风,提升社会道德水平
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践行雷锋精神,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学习雷锋精神,与时代同行,与文明相随
学习雷锋好榜样
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奉献他人、提升自己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
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
学习雷锋、奉献爱心
人人学雷锋 处处树新风
学习雷锋,共同营造优美和谐幸福家园
用雷锋精神点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