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不变
发布时间:2015-10-16 | 阅读:940 次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6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粮食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以稳定粮食生产,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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