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储备)库、代储单位: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闽粮检〔2016〕53号)精神,为切实加强省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夯实省级粮油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基础,公司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春季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和安全生产普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公司成立春季粮油库存和安全生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木全,副组长:林玉辉、何义仁、陈加忠,组员由公司各部(室)和直属库负责人组成。该项工作由仓储部牵头,抽调仓储部、计调部和直属库业务骨干,组成五个检查小组(分组情况另行通知)。此次普查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不留隐患”,按照《直属库仓储规范化管理及考核细则(试行)》和《省级储备粮代储管理考核办法》分别对各直属(储备)库和代储单位承储的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考核评分。
二、检查内容
在《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闽粮检〔2016〕53号)文件中检查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检查各项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仓储规范化管理;
(二)检查查仓保粮制度和有关记录填写情况;
(三)核实各直属库和代储单位粮油库存账账、账实相符情况及《实物工作底稿》完成情况;
(四)检查库存粮情及安全生产情况、质量档案建立情况;
(五)检查2015年粮食轮换及入库新粮质量把关情况;
(六)检查机械设备使用维护情况,药剂使用和管理情况;
(七)检查直属库开展候查迎检、半军事化管理、5S管理、库容库貌,库区及仓内外卫生清洁情况;
(八)检查历次的整改情况;
(九)科保工作开展和稻谷仓安全度夏密闭压盖情况;
(十)检查直属库“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情况。
三、检查时点和时间安排
库存清查时点以2016年3月25日的粮油库存统计结报日为准。2016年4月12日前为各单位自查时间,公司检查小组于4月13日至21日到各单位进行检查。请各直属库将本单位及所监管的代储单位的自查情况书面材料、附件的六个表格汇总后报各检查小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仓储部邮箱(fjscblccb@126.com)。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一和表二在4月11日前报公司计调部(382811505@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直属库要相应成立春季粮油库存和安全生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自查和迎检各项准备工作,有监管任务的直属库要派员配合检查小组赴代储单位开展检查工作。
(二)公司各检查小组和直属库必须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闽粮储备〔2015〕172号)精神,认真做好春季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各检查小组要认真核对帐、卡、簿,确保检查数据与统计报表及信息系统数据相符,并做好整理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应详细记载具体仓廒或部位,及时召开检查反馈会,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直属库限期整改。检查小组组长负责跟踪整改情况,切实落实整改工作。
附件:1.福建省粮食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
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开展
2016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2.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
3.库存粮食储存(收获)年限情况汇总表
4.2016年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
5.储粮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6.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
7.检查发现问题登统表
8.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一
9.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