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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加忠,郑颂,杨超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直属库 363005)
0 引言
福建省漳州市地处高温高湿区,每年高温期长达5-9个月,如何有效降温保粮是本地区粮食储藏的一个研究课题[1]。谷物冷却机的使用是国内较为成熟的实现低温储粮技术手段,与粮情测温系统、环流熏蒸技术和机械通风技术并称为储粮四项新技术[2]。而谷物冷却机总耗电量较多,使用成本较大,使谷物冷却机的使用和推广遇到了阻碍。储藏物冷却机功率较小,利用负压通风与冷却通风相结合的方法,能使冷风与粮食进行热交换,从而达到降温保粮的目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省级和市、县(区,下同)级储备粮油(以下简称地方储备粮)管理,切实做到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政府需要时能调得动、用得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地方储备粮是指我省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地方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油。第三条 地方储备粮按省、市、县三级建立和管理,实行三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由各级政府确定本级储备粮管理机构及承储单位。承储单位的储备粮经营管理必须与其它经营活动分开。
省级储备粮实行垂直管理,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对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安全储存负直接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省级储备粮垂直管理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四条 未经同级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地方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动用后,应尽快组织补足,并报省人民政府和粮食、财政、农发行等部门备案。
第五条 地方储备粮的规模由省人民政府核定。省级储备规模由省粮食局、财政厅负责落实到位;市、县级储备规模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按不低于省定规模分解下达,并确保落实到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分解下达市、县储备规模时,应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省粮食局、财政厅和当地农发行。
第六条 地方储备粮的布局、品种结构、年度轮换计划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商定后报本级政府确定,由粮食、财政部门联合下达,并抄送当地农发行。储备品种根据当地消费习惯等确定安排。具体存储库点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二章 库存管理
第七条 从事粮食仓储业务的干部职工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规定,恪尽职守,规范管理。
第八条 地方储备粮承储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库存粮油的数量、质量、安全负责。
第九条 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应当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第十条 地方储备粮的库存管理必须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一符”指账实相符,即统计账、会计账与保管账相符,保管账与仓(垛)专卡相符,专卡与库存实物相符;“三专”指专人管理、专仓储存、专账记载;“四落实”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
第十一条 坚持开展创建“一符四无”粮仓(账实相符,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一符四无”油库(账实相符,无变质、无混杂、无渗漏、无事故)活动,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 加强地方储备粮出入库质量安全管理。储备粮承储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粮油质量标准。新入库和轮换出库的粮油应由具备粮油品质鉴定资格的粮油质检机构检测。建立粮油质量档案,提供出库粮油的质量证明。
第十三条 各级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必须按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书面通知执行。储备粮管理单位开具分库点的出入库通知书时要转引批准文号。储备粮出入库通知应抄送同级农发行。
第十四条 对不符合出库手续的,承储单位和保管人员有权、有责任拒绝,并可越级报告。
第十五条 粮食进仓前,必须按要求对仓房彻底消毒,仓储器材、用具等应进行检修和清扫灭虫。
第十六条 粮食出入库时,保管员必须在现场监装监卸,把好数量关、质量关和安全关。入库过程要把不同性质、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水分、不同年份、有虫无虫的粮食分别存放。
第十七条 保管员和质量检测人员要严格按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和地方储备粮品质控制指标把好质量关,按规定做好质量及品质控制指标等的检测,检测结果准确填入储备粮专卡。
一、十一月份工作开展情况
(一)独立建库项目
1.光泽直属库(拆旧建新)项目
1#-7#仓仓内地坪、门窗安装完成,环流熏蒸设备管线安装;机械库、制氮机房、配电房等配套设施收尾施工;消防泵房砖墙砌筑完成;综合办公楼装修施工;边坡施工完成80%;库区道路开挖及管网安装。
2.永安直属库(搬迁重建)项目
(1)完成两座仓房桩基施工。
(2)完成54.19亩用地挂拍出让,26日缴交土地出让金728万元。
3.漳平直属库(搬迁重建)项目
(1)28日,项目监理招标完成,中标单位为福州诺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约135万元。28日,项目施工招标完成,中标单位为恒亿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约5872万元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人防审核办理完成。
(3)“三通一平”土方施工完成约90%。
4.武平直属库项目
17日,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在武平县组织召开了项目可研评估论证会,省粮食工程设计院根据专家及当地有关部门意见正在修编可研报告。
(二)联合建库项目
1.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
(1)30日,项目施工招标完成,中标单位为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中标金额约1.85亿元。12月2日,项目防洪排涝工程(约320万元)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挂标。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
2.漳浦库项目
13日,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等网站挂标。26日,完成项目选址和建设控规调整论证。
(三)委托市县扩建省级仓容项目
1.委托建阳扩建省级仓容项目
边坡施工;编制预算及初步设计文件。
2.委托沙县扩建省级仓容项目
沙县发改局已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经我司审阅,已报省局初审并由省局转报省发改委复核。20日,项目施工网上挂标,定于12月15日开标,项目已办理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委托清流扩建省级仓容项目
12月3日,清流县发改局在清流县组织召开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会,省粮食工程设计院根据专家及当地有关部门意见正在修编初步设计文件。
4.委托周宁扩建省级仓容项目
周宁县发改局已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经我司审阅,已报省局初审并由省局转报省发改委复核。20日,项目施工网上挂标,定于12月11日开标,项目已办理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委托福安扩建省级仓容项目
10日,福安市发改局在福安市组织召开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会。福安市发改局已批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经我司审阅并报省局初审。
(四)已竣工预验收项目
1.南平库技改
已完成决算审核,待财政厅批复。
2.南安、长汀、长乐库、安溪库(扩建)项目
处于决算审核过程阶段。
(五)老库验收工作
1.福清库:通过安全验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备案资料。
2.漳州库:4日通过当地城乡建设局竣工验收备案;30日上报申请竣工验收。
3.安溪库一期:办理环保验收事宜;收集整理城建档案馆备案材料。
4.宁德库:完成建设工程备案;12月1日召开安全验收专家评审会,防雷检测完成,档案资料已经归档。
5.南安库:协调补办一期规划审批事宜。
6.莆田库:协调监理费问题。
7.晋江库:已协调当地政府减免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209万元,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证。
二、十二月份工作安排
(一)独立建库项目
1.光泽库(拆旧建新)项目
完成建安工程验收并做好规划、防雷验收等预验收前置工作。
2.永安库(搬迁重建)项目
仓房基础施工,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紧推进项目进度。
3.漳平库(搬迁重建)项目
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质量、安全报备和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乡建设规划局)等开工手续并开工建设;跟踪当地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4.武平直属库项目
跟踪可研报告修订版审核情况。
(二)联合建库项目
1.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
签订施工合同,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质量、安全报备和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城乡建设规划局)等开工许可手续并开工建设。
2.漳浦库项目
跟踪项目用地红线图办理及勘察、设计招标情况。
(三)委托市县扩建省级仓容项目
1.委托建阳扩建省级仓容项目
召开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会并完成初步设计文件修编。
2.委托沙县扩建省级仓容项目
办理开工手续,争取开工建设。
3.委托清流扩建省级仓容项目
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预算审批,开展施工招标工作。
4.委托周宁扩建省级仓容项目
办理开工手续,争取开工建设。
5.委托福安扩建省级仓容项目
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预算审批。开展施工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