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储备)库:
现将《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闽粮电〔2013〕4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冬春两季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持续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等工作。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层层分解责任。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全力排查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二、要按照《通知》要求,强化消防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确保年底前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要做好日常消防管理,在“元旦、春节”两节前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粮仓、办公场所、药品库、器材库、配电房、职工宿舍楼以及出租场所、建设工地等重点部位。检查内容: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消防器材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标志标示是否明显;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整;建设设施、装修材料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
三、请在2014年2月12日前将本单位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材料及“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见转发件附件)报公司办公室。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