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发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意见及员工交流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10-08 | 阅读:1345 次

闽粮储备〔2014192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加强员工队伍

建设意见及员工交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直属(储备)库、公司各部(室):

现将《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的意见》、《员工交流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3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促进公司人员合理流动,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制度,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规范企业用工机制

()用人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用工对象

1.原则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粮油储藏与检验等相关专业和特殊岗位或优秀的业务骨干可适当放宽)。

2.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丰富的仓储管理、或轮换经营、或粮库建设经验,特别优秀的粮食系统员工。

()用人程序

公司拟参考中储粮福建直属库人员定编标准及结合各直属库实际,先核定公司和各直属库的人员编制,报省粮食局审核、确认。各直属库在有空编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年初向公司上报用工计划,公司结合本部岗位需要,统筹汇总后向省局上报用工计划和选聘方案。公司根据省局批复的用工计划及选聘方案组织实施,具体招考选聘方式有3种:

1.定向招收。定向向省工贸学校、省经贸学校以比选、综合考评方式招收粮油储藏与检验等相关专业毕业生。

2.公开招聘。公开招考或公开选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系统选调。根据岗位需求,通过考核或考察从粮食系统业务骨干中选调。

()直属库所需人员原则上应以岗位需求,由公司根据计划录用后统筹安排到位。

()公司本部需要人员,原则上从直属库员工中遴选。公司视工作需要,公布遴选的岗位、人数,不定期组织考试。公司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综合比选,择优确定选调人选。

()参加公司本部招考遴选员工须有直属库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符合岗位条件资格,由直属库推荐经公司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公司遴选考试。

二、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公司对员工加强理论教育、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实行动态管理,逐级建立档案,不定期进行考察、谈话,加强跟踪管理。公司每年将举办1-2期综合业务培训班,提升员工的素质和能力。积极选派员工参加保管员和检验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

()鼓励员工用业余时间参加与本职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就读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领导批准的,毕业后可凭毕业证书及学费发票报销50%的学费,报销总额不超过1.5万元。

()鼓励员工积极创新、发明创造,取得成果或投入实际运用并产生效益的,所提合理化建议被直属库或公司采纳的,公司将给予奖励,并重点培养。

()对员工获得与岗位相对匹配的中、高级职称或职业资格,公司给予职称、职业资格认可聘用。

()对参加国家粮食局比赛获奖的,或被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表彰的,或连续三年被公司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员工,公司将重点培养,优先使用。

()直属库一般员工及中层连续两年被评为直属库优秀员工或连续两年被党组织评为优秀党员的,可提前一年晋档。

()拟作为向省局推荐的公司班子人选的中层干部除应具备的德才(学历、品德、技能)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具备两年以上直属库工作经历。

三、建立岗位交流机制

()公司本部男50周岁(不含)以下员工、女45周岁(不含)以下员工,原则上应到直属库锻炼。不服从安排的,不得提拔任用。

()公司本部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或每两年安排2-3人到直属库交流锻炼,交流时间一般为两年;直属库到公司本部进行岗位交流的,时间一般为一年。

()交流结束后,公司本部对到直属库交流的,原则上返回公司本部,按不低于原岗位待遇安排工作;直属库到公司本部交流的,原则上返回直属库,按不低于原岗位待遇安排工作。公司对交流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优秀的,将重点培养,优先使用。

()岗位交流人员的工资及待遇由原单位发放或缴纳。岗位交流期间,若原单位工资调整,原单位应对交流人员的工资作相应调整。

()拟提任公司中层正职的,原则上应有两年以上直属库工作经历,但对任公司中层副职五年以上或已主持工作两年以上的中层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四、建立年度考核机制

()每年年底,公司根据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对本部各部(室)、各直属库进行年度考核。

()对干部员工分级考核

1.公司对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直属库正、副主任进行年度综合考核。

2.公司各部(室)、各直属库对所在部(室)、库员工进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个人要填写考核表或绩效考核表,库、公司审核并评出等次盖章后,归入个人档案。

()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告诫、谈话、离岗培训等。

五、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交流工作实施细则

 

为充分调动干部员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激发交流人员干事创业热情,确保交流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关于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交流的目的

实行公司本部与直属库员工双向交流,是公司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岗位交流,拓宽思路,开阔视野,增加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

二、交流的程序与纪律

()交流的对象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报备省粮食局。

()交流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及时做好工作交接,按时到达新的工作岗位。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不得提拔任用。

()直属库主要负责人交流离任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三、交流工作的组织实施

交流工作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由公司办公室牵头,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做好交流人员的接收和职务聘任工作。

四、交流人员工作安排

()交流人员服从公司安排,根据岗位要求从事相关工作。

()交流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入交流所在单位。

五、交流人员的生活待遇

()交流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由原单位按原岗位发给。其应由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仍由原单位缴纳和代扣。

()交流期间,若原单位工资调整,原单位应对交流人员的工资作相应调整。

()考虑到交流人员的实际生活问题,由原单位发放生活补助,补助费用为1000/月,并每月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用。

()交流人员住房由交流所在单位提供,公司到库交流人员尽可能安排在直属库内居住,不得安排宾馆作为宿舍、或以交流人员的名义为其购置商品住房。岗位交流人员一般不迁户口,配偶子女也不随迁。

六、交流人员的管理

()公司将对交流人员交流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建立档案,把人员交流同对干部的培养、考察、使用结合起来,及时、全面地了解交流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

()交流人员交流期间的表现和业绩将作为继续培养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交流期间,如遇公司或直属库机构改革或人员精简,交流人员不能作为被精简的对象。

七、交流人员的考核

交流所在单位根据公司考核办法,按交流人员岗位要求对交流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评出分数。交流结束后,公司组成考核小组对交流人员交流期间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履职尽责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召开员工大会,交流人员在大会上述职。

()对交流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表》。

()个别谈话

1.80%以上员工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交流人员工作情况。

2.与考核对象个别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考核小组针对以上三项内容对交流人员表现进行评分。交流期间的年度考核与交流结束后的考核各占交流人员综合考核分数的50%

八、奖惩

综合考核分数在90分(含)以上的,视为优秀,公司将重点培养,优先使用。综合考核分数在60分(含)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公司将进行诫勉谈话,原则上两年内不得提拔任用。

 

附件: 民主测评表.xls(1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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