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辽宁、吉林两省个别粮库在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以陈顶新”等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5月11日下午,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在福州召开粮油质量安全宣贯会议。公司班子、部门中层以上人员及18个直属库主任、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仓储部宣贯《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福建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紧急通知》(闽粮办〔2015〕67号)、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储备粮入库质量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储备粮入库质量管理的补充通知》(闽粮储备〔2010〕284、〔2011〕19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闽粮储备〔2015〕65号)等制度、文件,并向与会人员梳理阐述了《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工作责任书》的内容,要求各库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加强代储监管,确保省级储备粮油质量安全。
随后,许木全董事长作工作报告,总结回顾了上一阶段工作情况,部署安排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对省粮食局绩效管理指标中与公司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布置。许董事长强调,各库要认真按照工作部署做好下一步工作,特别是涉及到省局绩效管理指标确定的工作目标,要做好计划安排、实施佐证等材料搜集整理。
会上,公司与18个直属库签订了《省级储备粮油质量管理工作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