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6-08-22 | 阅读:1210 次

闽粮储备〔2016240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今夏粮食行业安全度汛工作的紧急通知》(闽粮电〔201611号)精神,我司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结经验,提前部署

根据我省汛期降水偏多,局部可能发生较严重洪涝灾害的特点,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汛工作经验教训,研究分析今年防汛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汛期安全工作责任制。59日,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库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库区重点部位及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做到防汛工作提前布置、全面检查、认真落实,确保汛期人安、粮安。

二、精心组织,认真检查

公司及时转发闽粮电〔201611号文件,要求各库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再全面、彻底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库在收到文件后,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细化措施,针对防汛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防汛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对库区进行全面排查。对库区粮食安全保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查,做好防洪、防涝和防山体滑坡工作。

()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查。加强对屋顶天沟及下水道防堵塞、仓房防渗漏、化学药剂防浸没等情况的检查,切实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安全文明施工和监管工作,确保发生汛情时,停止施工作业,加固设施设备,拆除高空悬挂物,防止坠落伤人。

()做好物资准备。提前备好防汛抗灾所需物资,确保一旦发生汛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努力避免损失。

()严格遵守储粮化学药剂安全管理与使用各项规定,强化储粮化学药剂的安全保管和使用工作,提前把水患区的库存药剂转移到安全地方,避免受浸没遗漏,并做好防晒、防雷击、防止各类衍生事故等应对措施,避免灾害的发生。

()督促代储单位加强巡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代储粮食安全。

三、加强领导,确保安全

汛期期间,各库主负责人坚守岗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同时保持电话和值班电话的24小时畅通,确保了上下联系和沟通畅通。各库均完善防汛安全预案,严格按照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与水利、气象、交通和防汛部门联系,随时掌握本地汛情,真正做到防汛工作防范于未然。

 

    附件:2016年汛期粮食安全工作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16819

版权所有: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 | 电话:0591-87670156 | E-MAIL:fjcbls@163.com
技术支持:海西天成 | 闽ICP备18027719号-1
扫码关注我们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