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30 | 阅读:1286 次
闽粮储备〔2016〕316号
各直属(储备)库: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通报的的通知》
内部明电.doc(43.5 KB)(安委办明电〔2016〕15号)转发给你们,请深刻汲取事故发生的经验教训,结合公司《关于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粮储备〔2016〕282号)的安排部署,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