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粮食局:
为进一步优化粮食干部队伍结构,拓宽进人渠道,增强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市、县(区)粮食局机关工作的公务员中,公开选调2名干部到省粮食局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要求
公开选调2名主任科员及以下的现职公务员。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财务管理、粮食流通业务的骨干。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热爱粮食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在编在职的在县粮食局及以上机关工作满3年(截至时间2011年7月)的公务员;曾在粮食部门工作满5年的现在其他机关工作的公务员。
3、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能在福州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没有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报名办法
(一)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符合选调条件的,由报名者填写《报名表》(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3月10日前将《报名表》邮寄或送交省粮食局人事处。
(二)《报名表》可从省粮食局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并贴1寸彩色照片,同时附1张同尺寸同底照片。
四、选调办法
采取资格审查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粮食局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采取一定形式筛选,好中选优。
(一)组织体检和考察
综合考生各方面条件,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标准。
(二)确定拟调入人选
参照体检、考察等情况,结合岗位需求,综合考量确定拟调入人选,经省局研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调入。
(三)公示
拟调入人选在省粮食局网站上及人选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联系部门:省粮食局人事处,电话:0591-87557422
通讯地址:福州市古屏路60号 邮编:350001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