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7年 “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5 | 阅读:1284 次
各直属(储备)库、公司各部(室):
现将《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闽粮办法〔2017〕1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省级储备粮管理的行业特点及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直属(储备)库将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情况,于12月18日前报送公司党工部。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