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7年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 阅读:1263 次
各直属(储备)库:
现将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7年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检查的通知》(闽粮行〔2017〕2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完善粮食质量档案,并认真开展自查备查工作,于12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及《粮食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检查表》(见转发件附件)报送至公司仓储部。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