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拟将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税审项目以及零星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采购等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现征集招标代理机构,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递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1.采购主要内容:
2.1比选申请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2比选申请人资格和条件
①比选申请人应是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工商注册三年及以上);非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是在福州市设有经工商登记的分支机构(在福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三年及以上,比选申请人若以分公司参加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本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指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单位负责人”)。比选申请人在福州市区内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有符合规定的监控设备设施的评审场所,须提供自有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办公场所的平面图和评审场所的照片。
②比选申请人的经营范围含招标代理服务。
③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不含申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以及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④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⑤比选申请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理网上登记,并提供已完成登记的截图等必要的证明材料(提供登记信息完整截图,截图须体现单位、备案人员信息),并承诺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比选申请人应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完成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完整截图),且具备在承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能力(需列入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的福州市从业人员符合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册中)。
⑥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天内在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天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3比选申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比选申请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比选申请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4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附上述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3.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3.1采购代理方案(包括:拟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评审办法的建议;拟采购项目特点、难点的分析;采购流程、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的构成及任务分工等)。
3.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承诺函。
4.本项目评审方法采取记名投票法。由采购人按照内部管理规定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采购代理方案进行评审。“记名投票法”是指: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采购代理方案进行详细评审,各评委以记名方式投票,经投票汇总排序后,得票数最多的1名比选申请人作为合格的成交人,由该合格的成交人承接拟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4.1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核、充分比较的基础上,采用差额记名方式进行投票。投票应符合以下规定:
4.1.1若候选方案总数为奇数,应选方案总数=(候选方案总数+1)÷2;若候选方案总数为偶数,应选方案总数=候选方案总数÷2。
4.1.2每一轮投票,评审委员会成员每人一票,每一选票所选的方案,不得多于规定应选方案总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方案总数的有效。投票结束后,点票人员对投票人数、票数和每票应选方案总数加以核对和统计,并立即向评审委员会报告。
4.1.3每一轮投票,以得票多的方案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候选方案,本轮应选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名次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方案再次投票,决出排序。
4.1.4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
4.1.5最后一轮得票数最多的为优先排序,若得票数相同,则以上一轮得票数多的为优先排序,评委会依得票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具体投票方法见表一、表二和表三。
表一 差额记名投票方法
表二 评委投票表格
第1轮投票表格
评委签字:
第2轮投票表格
评委签字:
第3轮投票表格
评委签字:
第4轮投票表格
评委签字:
表三 投票汇总表格
计票人: 监票人:
5.比选申请人可直接向采购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2年 1 月 6日至2022年 1 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4层 1411 室。
6.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1 月 10 日 17 时00分 (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送达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并按要求填表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评审时间:2022年 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在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6层。
联系人:郑小姐,李小姐
电话:0591-87728835,13959130898,13665027593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4层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