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以及税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以及税审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一个合同包,两个品目号。供应商需对整个合同包进行响应,不得只对其中一个品目号做出响应。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
2.3 服务地点: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及22个直属库所在地。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按会计准则、企业制度、税法等的相关规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3) 业绩要求:不要求。
(4)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2名):1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1名具备注册税务师会员资格;
其他人员: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不少于1名,具备注册税务师会员资格不少于1名。
(6) 其他要求: 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本次比选活动公正性;与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与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3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应由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供应商为牵头人与一个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的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比选活动。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比选釆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2月8 日至2022年2月10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路39号5层)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2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路39号2层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若因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新冠疫情等),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快递方式寄达响应文件。采用快递方式递送响应文件的,递送途中的时间延误、丢失、破损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釆购公告在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cbl.com/ )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4层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路39号2层
联系人:郑小姐、李小姐 联系人:贾萍、潘佳婧
电 话:0591-87728835 电 话:0591=87518331
传 真: / 传 真:0591-87518993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2 年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