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储备库仓内墙底部防水层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储备库,招标人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储备库,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工程建设规模:23#、24#、25#、26#、27#、28#、30#、31#、42#仓内墙底部防水层改造工程。
三、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7152 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800元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5)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所属的税收凭证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所属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03时00分至0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单位介绍信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室)购买招标文件。
九、纸质磋商文件或电子版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十、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09月09日下午03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开标时间:2022年09月9日下午03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室)。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供应商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磋商公告在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cbl.com/)和宁德储备库公告栏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储备库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直贝洋2号粮食储备中心五楼 邮编:352100
电话:18305946508
联系人: 周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室,邮编:352100
电话 :0593-2822316,传真:/,电子信箱:ndhfzb88@163.com
联系人:陈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