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粮食进出仓输送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更正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4 | 阅读:578 次

各投标人:

现就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粮食进出仓输送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JJFZB2022015)发布更正通知如下: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条“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2.1条“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更正为:“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1)商务评分标准中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企业认证(4分)

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1分,共4分。(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更正为: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企业认证(4分)

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1分,共4分。(需同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若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复印件的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或下载的网页截图显示暂停或撤销状态的,或显示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均不予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提示:

1、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序列号投标设备主机制造商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所有投标)。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即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投标人及其制造商的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具体详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款和第3.5款的规定)

 

本更正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本更正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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