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关于 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设计、监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1 | 阅读:811 次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经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具体项目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工程设计、工程监理

内容:粮库建设、维修改造、货物采购、服务外包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设计方案咨询、监理等相关工作。

(二)合作期限

有效期2年,履约期满视履约情况可续约1年。

二、项目基本要求和资格条件

(一)招标代理机构

   1.参与本次征集招标代理单位需为依法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并且为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已注册备案可查单位,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单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包干计取,折率8折以下;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有符合规定的监控设备设施的评审场所,须提供自有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办公场所的平面图和评审场所的照片。

(二)工程造价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服务费不足1500元,按1500元包干计取,折率8折以下;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三)工程设计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楼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包干计取,折率8折以下;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四)工程监理

1.专业资质标准乙级以上,服务费用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标准80%计取;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上述项目均要求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在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参与征集单位需将纸质版邮寄或送到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办公室(所提供的材料须密封盖章,封面写上报名的项目名称,上述规定复印材料加盖公章,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评选方式

由评审小组成员对参加征集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按最低价中标法从低到高排列分别确定3家信用良好、管理科学、服务到位的单位作为入围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若存在3家及以上单位报价同为最低且均符合公告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时,随机抽取三家入围。若参与单位只有3家,则3家全部入围。不足3家,则该项目作废)

四、公告发布媒介、期限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告在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cbl.com/)、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公告栏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起3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559167696

联系地址:福清市城头镇梁厝村684号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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