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关于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协管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 阅读:51 次

为进一步强化仓储管理工作,充实储粮队伍力量,保障储备粮油安全,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协管员1名。

一、企业简介

福清直属库位于福清市城头镇梁厝村,隶属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人、财、物均由省公司垂直管理。从事粮食、食用植物油的储存、轮换、调拨业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协管员

招聘人数:1名

三、工作职责

承担粮食保管、协助库区信息化系统运维工作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粮食储备事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实操能力,熟悉粮油仓储管理流程或信息化系统运维知识;持有粮油保管员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录用。爱岗敬业,具备强烈的责任心与团队协作精神。

3.恪守职业道德准则,能够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4.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5.性别:男性。

五、薪金待遇

1.试用期为二个月。薪金待遇按照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提供五险一金以及直属库其它激励政策。

六、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发布公告—投递报名材料(含个人简历、身份证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审核筛选—面试—体检—公示—聘用。

1.招聘信息通过公司官方网站及本单位公告栏同步发布。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

3.报名材料投递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梁厝村684号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清直属库办公室收(请用快递邮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邮编:350314。

4.简历筛选。经审核合格者通知面试。

5.面试内容、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

体检在指定三甲医院范围内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聘前公示,时间为7天。

8.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个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    

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本库有权终止其试用期和取消其招聘资格。

(1)受到治安、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采取欺骗手段获得招聘的。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库办公室具体负责。

2.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18559167696。


附件:个人简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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