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会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安直属库的委托,对福安直属库保安及厨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比选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1.比选项目:保安及厨师服务采购项目
2.比选编号:ZHT-BX-2026001
3.比选范围:详见比选货物一览表
4.比选文件售价: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版比选文件)售后不退。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获取方式:A.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代理机构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售价至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发邮件至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电子邮箱:fjszhtzb@163.com),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名称。B.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须至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603)进行书面登记。
5.比选保证金的提交
5.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5.2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比选截止时间前;
5.3比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比选人应将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交至福建省中会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以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可以转账、电汇形式等非现金方式提交,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电汇。退还保证金以公对公形式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方式退还。
6.比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6.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比选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境内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6.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1.2法定代表人及比选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比选文件格式”,若比选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提供此件)
6.2.1比选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比选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还须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比选担保函。
注: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2.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可选择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声明函或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比选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场地(注:办公场所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3)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比选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①比选文件应附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比选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直接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②比选文件应附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比选人企业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6.3一个比选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比选文件。但如果比选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4比选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比选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比选供应商有责任对6.4、6.5条规定的条款中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比选无效。(格式见第五章比选文件格式)。
6.5比选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与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安直属库发生过诉讼争议。如果被列入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安直属库禁用退库供应商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6.7比选供应商须提供合作伙伴廉洁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比选文件格式)。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6.8供应商须为在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区或福安市依法注册或设有固定服务机构的独立法人,具备本地化服务保障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
6.9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比选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比选后无论成交与否,比选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9.比选有效期:比选截止期结束后90天。
10.比选截止时间:比选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10日上午9:30以前将密封的比选文件送达下述的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将被拒绝。
11.开标时间:2026年4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排二楼(福建省中会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比选供应商对比选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将问题以书面原件形式(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注: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4.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中会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工采通电子招比选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通知,请比选供应商关注;
15.采购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安直属库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罗江街道工业路28号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安直属库。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593-6973833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中会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603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591-87821985
注:1.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比选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比选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比选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