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乐直属库关于公开征集二氧化碳气体供货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1 | 阅读:136 次

  为保障我库二氧化碳气调储粮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资质的二氧化碳气体供货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二氧化碳气体供货商征集项目

  2.采购内容:液态二氧化碳(槽罐车供货)

  3.供货方式:槽罐车运输,按需分批供货

  4.入围方式:通过公开征集方式确定3家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有效期为1年,期满根据履约情况可续签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

  3.所提供的二氧化碳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用于原粮储藏的:符合GB/T6052—2025《工业液体二氧化碳》要求;

  (2)用于成品粮储藏的:符合GB 1886.2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碳》要求。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具备稳定的供货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技术要求

  1.二氧化碳气体应为液态,通过槽罐车运输至指定库点。

  2.供气系统应包括低温液体二氧化碳储运设备、相应压力表、流量计等,符合相关技术规程要求。

  3.供货方应确保气体质量稳定,并提供每批次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

  4.供货方应配合采购人进行气体浓度检测、压力调节等技术支持。

  四、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复印件。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供货能力说明材料(如生产厂家授权书、供货业绩证明等)。

  6.质量承诺书及服务方案。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评审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比选方式,由采购人组建评审小组,对参加征集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从资质符合性、供货能力与粮食行业业绩、质量保障与技术支持、报价合理性等方面从中择优选取3家合作单位,并签订框架协议。

  评审结果将在公司官网及库内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2日至4月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3.报名地点: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长乐直属库(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首祉村军民路146号);

  4.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18065662970。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2.入围供应商将签订框架协议,具体供货项目根据实际需求通过直接选定、随机抽取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有权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评价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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