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平直属库粮仓专用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1 | 阅读:628 次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平直属库粮仓专用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平直属库,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QZXHZC26018

2.项目名称: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平直属库粮仓专用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平市。

3. 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4. 投标人的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4.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4.4本采购项目采购包1预算金额为陆拾陆万叁仟壹佰伍拾叁元整(¥663153.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所投合同包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截止时间: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2026年 5  月 21 日起至2026年 5 月 28 日(北京时间)17:30止,即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前(节假日休息),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1403)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信息(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6.《招标文件》按照合同包进行发售,每份100元,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 6  月 12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地址: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1403开标室A),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26年 6 月 12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1403开标室A)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cbl.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 rvice.com/)、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以及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漳平直属库公告公示栏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2.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帐   号:35001652490052501498

收款人: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3.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

开户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帐   号:35001652490052501498

收款人: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4.招标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                    

电    话:0591-87525172

联系人:肖先生

15.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

联系电话:0591-87670137

16.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1403

联系人:小官       电    话:0595-22112068    E-mail:zxh266@163.com

二、采购一览表

项目编号:QZXHZC26018                               

注:1.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的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涉及的安装施工不要求必须由设备生产厂家负责。投标人如为不具备安装资质的设备供应商,可作为牵头人与有安装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内部权责分配,项目安装施工须由有资质的联合体成员负责,牵头人须对安装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承担总体管理责任,并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或分包,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应予以赔偿,建设单位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应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 | 电话:0591-87670156 | E-MAIL:fjcbl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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