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现公开征集龙岩直属库招标代理、工程造价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预算编制机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机构。三个项目各征集3家供应商。
内容:粮库建设、维修改造、货物采购、服务外包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工作。
(二)合作期限
协议签订之日起有效期1年,履约期满视履约情况可续约1年。
二、项目基本要求和资格条件
(一)招标代理机构
1.参与本次征集招标代理供应商需为依法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并且为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代理供应商,有资格或条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投标公告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为最高控制价,单项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代理服务费含交通费、工作餐费等所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费用)。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有符合规定的监控设备设施的评审场所,须提供自有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办公场所的平面图和评审场所的照片。
(二)工程造价预算编制机构、造价结算审核机构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造价预算、造价结算审核服务费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闽价房〔2002〕457号) 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为最高控制价,单项项目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取(服务费含交通费、工作餐费等所有与造价预算、造价结算审核有关的费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项目报名,不得同时报两个项目。
上述项目均要求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在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参与征集供应商需将纸质版邮寄或送到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龙岩直属库办公室(所提供的材料须密封盖章,封面写上报名的项目名称,上述规定复印材料加盖公章,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评选方式
由评审小组成员对参加征集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按报价从低到高选择3家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作为入围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若报名供应商只有3家,则3家全部入围。不足3家,则该项目作废)。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cbl.com)、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龙岩直属库公告栏上发布。
公告时间:2026年7月14日-7月16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中军 联系电话:18905971613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下洋村下洋中路146号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龙岩直属库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