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邀请参与省级储备粮油“一年一轮换”业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1 | 阅读:382 次

各粮油经营企业:

    我司有部分省级储备粮油“一年一轮换”业务,现寻求合作企业,有意愿的企业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我司提交申请,我司视企业经营等实际情况安排相应任务,现公告如下:

    一、承接一年一轮换业务企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近一年内没有涉及粮油经营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具有一定的生产加工或经营能力。加工企业日加工能力不低于100吨,月均生产量达1000吨及以上;贸易企业月均经营量达1000吨及以上。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粮食法规、政策,服从政府调控。能及时、准确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报表等。

(四)参与过福建省级储备粮油一年一轮换业务,且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履约的企业优先考虑。

   二、需提供的佐证材料以及具体轮换业务的品质、数量、定价、轮换管理等要求,可向我司咨询。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联系人: 林敦潇

联系电话:1585901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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