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选取粮库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9 | 阅读:453 次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预决算编审工作的通知》(闽粮财〔2017〕212号)规定,建宁直属库、南安直属库拆旧建新工程、长汀直属库扩建三个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本次审核机构选取在福建省财政厅公布的18家机构入围省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机构(详见附件)中随机选取确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取方式及范围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从现省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机构中产生,其中,结算审核机构从15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随机选取,每家机构只能中选一个项目结算审核,共选取三家机构;决算审核机构从3家会计师事务所随机选取一家机构。

二、审核费用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修订<福建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08〕141号)规定计费。最终审核费用按照有权审批部门决算审定批复金额据实支付。

建宁直属库项目概算投资17573万元,南安直属库拆旧建新工程项目概算投资15596万元,长汀直属库扩建项目概算投资5153万元。

三、选取办法

(一)由建设单位和全咨(代建)单位共同发函邀请入围福建省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机构的单位参加上述三个项目的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单位选取。参与过上述三个项目的概、预算编制单位及预算审核单位相应回避(如建宁直属库项目的概、预算编制单位及预算审核单位不能参与该项目的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可参与另外二个项目),受邀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

(二)受邀单位需委托一名代表持本单位委托函、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场参加,递交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时出席者视为放弃。

(三)受邀的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单位按到会签到顺序抽取单位号码球,并分开做好记录。

(四)将出席单位号码球放入抽选箱混合后,分两批抽取号码。第一批抽取工程结算审核单位。抽出3个号码,按号码抽出先后顺序依次确定为建宁直属库、南安直属库拆旧建新工程、长汀直属库扩建三个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单位;第二批抽取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单位。只抽取1个号码,确定为上述三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单位。

(五)开标过程邀请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划建设处、财审处、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监审部派员监督。

(六)本次选取结(决)算审核机构公告及公示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四、选取时间和地点

(一)选取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

(二)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4层1401


联系人:肖先生、徐先生      

电话:0591-87526105、15280861761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18家机构入围省财政投资评审协

作机构》名单


建设单位: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全咨(代建)单位:福建工大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机电沿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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