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省级储备粮质量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
发布时间:2012-02-08 | 阅读:1197 次

省粮食局:

2011年我司本着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对省级储备粮质量监管的力度,严格贯彻落实粮食质量监管有关规定和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储备粮入库质量管理的通知》(闽粮储备〔2010〕284号)、《关于粮食入库质量抽检情况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粮储备〔2010〕347号)等质量管理文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省级储备粮质量管理水平,确保省级储备粮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现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请报送2011年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情况的通知》(闽粮电〔2011〕43号)文件要求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省级储备粮质量管理层级管理责任制

直属库主任作为入库粮食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结合直属库的实际情况,建立仓储科长、保管员、检验员岗位职责,并按照质量管理层级责任制要求,制定粮食入库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岗位责任;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树立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忠于职守的良好工作作风;重视抓好员工的粮食质量管理业务学习,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操作技能,努力提高入库粮食质量把关水平,确保入库粮食达到省级储备粮质量管理的要求。

二、进一步加强省级储备粮入库质量把关工作

在去年集中开展入库粮食质量管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公司又于8月2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储备粮入库质量管理的补充通知》(闽粮储备〔2011〕195号),进一步健全入库粮食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再一次重申入库粮食需按直属库入库初检、公司抽检、有资质的粮油检测机构确认检验三个环节进行质量把关,有监管任务的直属库需对代储单位入库粮食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监控把关,力争从源头上把好入库粮食质量关,以确保省级储备粮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入库粮食质量确认检验由公司派专人与省粮油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供货方代表三方一起对各接收库点以仓廒为单位进行质量确认检验,抽检样品使用条形码密封编号,集中检测,避免出现徇私舞弊现象。粮食入库检测发现问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接收单位进行处罚,并对不合格粮食进行退货处理,以确保省级储备粮质量符合要求。

三、建立检验员安全岗位考核及奖惩制度

为实现省级储备粮油检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管理,创造安全环境,结合公司已下发的仓储精细化管理的有关制度,2011年制定下发了《直属库粮油检验员安全生产岗位达标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粮油检验员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并结合直属库每月安全生产会查、公司春秋普查和安全生产抽查等,进行岗位监督和考核,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四、加强粮食质量监管,确保储备粮质量良好

公司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储备粮入库质量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粮食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省级储备粮质量安全。要求各省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在严把入库粮食质量关的基础上,做好一年两次的粮油储存品质检验,及时将检测结果填入储备粮专卡,建立、健全省级储备粮油质量档案,以仓廒为单位将粮食从入库到出库的所有质量、品质、水分检测报告汇总存档,并及时更新省级储备粮管理系统粮油质量数据,为省级储备粮轮换及安全储粮提供科学依据。鼓励和支持各承储单位因地制宜地采取各种有效的科学保粮措施延缓库存粮食品质下降。省级储备粮出库,由有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并确保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

经检测,2011年下半年省级储备粮油储存品质均为宜存,宜存率达100%。

五、努力提高省级储备粮油质量检验能力

我司各直属库均建立了检化验室,并加大投入配备相应的检化验设备和仪器,拟在泉州直属库建立中心化验室,目前正在进行认证认可申报。公司重视检验人才的培养,鼓励和支持员工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和资格认证,进一步提高省级储备粮检验检测能力。截止目前,系统共有检化验人员33人,其中:质量工程师3人、经济师1人、助理工程师2人、助理经济师3人,技师1人。

 

 

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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