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展秋季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和安全普查
发布时间:2012-10-24 | 阅读:1314 次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2

秋季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和安全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库代储单位:

根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全省粮食库存抽查工作的通知》(闽粮检〔201226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省级储备粮油库存仓储管理,确保省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司库存管理督查制度,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秋季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和安全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公司成立秋季粮油库存和安全检查领导工作组,由陈孝灿书记任组长,林文剑、卢学华、林玉辉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林文剑副组长兼任督查员,负责对各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指导工作。成员由公司仓储部、计调部和直属库人员组成,检查工作组共分5个检查小组,每个小组3人。检查小组以2012925日粮油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开展检查工作,并结合公司《直属库仓储规范化管理及考核细则(试行)》和《省级储备粮代储管理考核办法》,分别对直属库和代储单位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二、检查内容

()仓储规范化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查仓保粮制度执行和有关记录情况。

()各直属库和代储单位粮油库存账账账实相符情况及《实物工作底稿》完成情况。

()储粮安全及安全生产情况、粮油质量档案建立情况。

()2012年粮食轮换及入库新粮质量情况。

()机械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药剂使用和管理情况。

()直属库库容库貌,库区及仓内外卫生清洁情况。

()上次检查的整改情况。

()科保工作开展情况。

三、库存检查时点和时间安排

库存清查时点以2012925日的粮食库存统计月报结报日为准。各直属库及代储单位须于1019日前完成自查,公司检查小组于20121023日至112日对直属库及代储单位进行检查。各直属库和代储单位自查情况的书面材料及汇总表含电子文本(详见附件,有关表格可到公司仓储群共享里下载,代储单位由直属库提供)报检查小组。

省粮食局将于20121111-30日派出联合检查组,以201210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采取随机选点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抽查。各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要做好迎检备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直属库要相应成立秋季粮油库存和安全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自查和备查各项准备工作。公司各检查小组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大吃大喝,不得收受礼品。届时直属库要派员配合检查小组赴代储单位开展工作。

()各检查小组要认真核对账簿,确保检查数据与统计报表及信息系统数据相符,并做好整理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详细记录具体仓廒或部位,并限期整改。检查小组组长负责跟踪整改情况,切实落实整改工作。

 

附件:1.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

      2.库存粮食储存(收获)年限情况汇总表

      3.2012年度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汇总表

4.秋季粮油安全普查统计表

5.推广应用储粮技术统计表

6.2012年下半年省级储备粮储存品质情况表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2

版权所有: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 | 电话:0591-87670156 | E-MAIL:fjcbls@163.com
技术支持:海西天成 | 闽ICP备18027719号-1
扫码关注我们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