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和安全生产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7 | 阅读:1168 次

各直属(储备)库、代储单位:

据《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粮食库存安全复查工作的通知》(闽粮检〔201563号)精神,为切实加强省级储备粮油库存管理,夯实省级粮油安全物质基础,提高仓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春季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和安全生产普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公司成立春季粮油库存和安全生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木全,副组长:林玉辉、何义仁、陈加忠,组员由公司各部(室)和及直属库的负责人组成。该项工作由仓储部牵头,抽调部分直属库副主任及业务骨干,组成五个检查小组(分组情况另行通知)。此次普查以“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为原则,按照《直属库仓储规范化管理及考核细则(试行)》和《省级储备粮代储管理考核办法》分别对各直属(储备)库和代储单位承储的省级储备粮油库存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考核评分。

二、检查内容

《福建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粮食库存安全复查工作的通知》(闽粮检〔201563号)文件中检查内容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直属库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查仓保粮制度和有关记录填写情况;

()直属库和代储单位省级粮油库存账账、账实相符情况,以及各类相关的工作底稿完成情况;

()库存粮情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粮油质量及档案建立情况;

()2014年粮油轮换及入库新粮(油)质量情况;

()机械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药剂使用和管理情况;

()直属库库容库貌,库区及仓内外清洁卫生情况;

()候查及迎检准备工作情况;

()历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点和时间安排

库存清查时点以2015325的粮油库存统计结报日为准。公司检查小组于48415到各单位进行检查。各直属库于47日前将本单位及所监管的代储单位的情况(附表6-16-2)汇总后报公司计调部(电子版),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材料、工作底稿及汇总表(附表1-11-21-31-132-12-43-13-23-33-43-64-24-4,附件5)报检查小组。上述表格与2014年春季检查表格相同,可从国家粮食局网站下载。

四、工作要求

()各直属库要相应成立春季粮油库存和安全生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自查和迎检各项准备工作。公司各检查小组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大吃大喝,影响检查,届时直属库派员配合检查小组赴代储单位开展检查工作。

()各检查小组要认真核对帐、卡、簿,确保检查数据与统计报表及信息系统数据相符,并做好整理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应详细记载具体仓廒或部位,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检查小组组长负责跟踪整改情况,切实落实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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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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