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排2012年省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16 | 阅读:1334 次

各直属库: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关于下发2012年我省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闽粮法201221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省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2年省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安排

2012年由我司直接收购的省级储备订单粮食共20万吨分设区市安排为:南平市10万吨,三明市5万吨,龙岩市5万吨。(具体分县情况详见附表1)。

二、订单收购计划落实到户工作

我公司直接收购的省级订单粮食,按照分解落实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品种和数量,委托当地县()粮食购销公司与种粮农户签订订单收购合同。在签订订单粮食收购合同的同时,发给农民“售粮卡”。为体现权责关系,我公司直接收购的订单粮食计划,须在粮食收购合同和售粮卡上加盖公司监管直属库的公章。各监管直属库要积极争取当地粮食局和粮食购销公司的支持,尽可能安排交通相对便利的乡镇收购公司的订单粮食。

在开展订单合同落实到户过程中,各监管直属库应全程配合当地粮食购销公司做好有关工作,在开展直补工作中,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落实到种粮农户,坚持张榜公布,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

三、直接收购的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和收购资金安排

在早籼谷、中晚籼谷上市之时,各有关直属库要及时了解当地稻谷市场价格行情,并书面向公司报告。在综合分析各地价格行情的基础上,按设区市分片召开收购协调会议,确定收购挂牌价格,有关县(市)按协调会议确定的价格统一挂牌收购。如遇行情变化,需调整挂牌价格时,由当地购销公司填写上报《收购价格确认表》,并经监管直属库核实,上报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在收购期限内,当市场收购价格低于省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时,省级储备订单粮食按最低收购价格收购。

公司直接收购的省级储备订单粮食在确定收购价格后由公司预付收购资金。

四、省公司有关直属库的职责

(一)各监管直属库应积极主动加强与当地购销公司的协调配合,落实与农户签订直接收购的订单粮食的收购合同,并发给“售粮卡”。紧密跟踪收购动态,及时准确把握行情变化,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二)协调落实公司与各购销公司签订的代理收购和调运合同。调出地购销公司所收购的粮食质量、数量的初确认由监管直属库负责监管和联系。

(三)监管直属库应指派业务素质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到订单粮食收购点全程做好监管、协调工作。驻点人员的工作职责:在订单粮收购期间每日应到收购点,核实收购数量和价格,及时办理收购粮食数量、价格确认,核实调拨费用及衔接相关调运环节;填写《订单收购粮食数量价格日确认表》(附表3,收购单位盖章认可,监管直属库审核后,及时上报公司计调部)。

在订单粮食收购及调运期间,每个收购粮点要有监管直属库驻点人员全程监管,驻点人员名单(分解至具体粮点)在订单粮食上市收购前上报公司。监管直属库以县为单位指定一名驻点人员负责人,以便工作联系。

(四)在订单粮食收购及调运期间,监管直属库指定专人负责每日上午9:00前将《订单粮食收购、调运情况日报表》(附表4)、每周一上午9:00前上报《订单粮食价格行情》至公司计调部。

(五)监管直属库每周一上午10:00前将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六)按照公司合同要求,严把入库粮食质量关,防止不合格粮食入库。

(七)调运结束后,及时上报调运情况,以便公司办理结算五、订单收购监管费用补贴标准

为提高订单收购工作的积极性,公司对监管直属库在订单收购期间的监管费用补贴标准由去年的1.5/吨提高至2/吨(按委托收购订单粮食的实际数量计算)。监管直属库驻点人员的差旅费在监管费用中列支。

六、加强领导、认真履职、确保订单任务完成

由于今年订单粮收购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订单粮收购工作复杂多变,为确保订单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成立订单粮收购领导小组,加强订单粮收购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订单粮收购领导小组组长:陈孝灿,副组长:林文剑、林玉辉,成员由公司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和监管直属库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实行分片负责订单粮收购协调工作,南平片区由陈孝灿书记带队,成员由高仁贵、刘用斌、林琳、林家标、高由君组成;龙岩片区由林文剑副总经理带队,成员由郑章生、郑凤祥、刘洪亮组成;三明片区由林玉辉副总经理带队,成员由林文生、余作辉、卓芳华组成。

为确保订单粮收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公司对监管直属库的订单工作将采取不定期电话检查、不打招呼的抽查等方式,并把订单粮收购和调运工作纳入直属库年度考核。监管直属库要切实加强对当地粮食购销公司订单粮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把监管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抓细抓紧抓好,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落实员工驻点制度,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保证对各收购站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

版权所有: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 | 电话:0591-87670156 | E-MAIL:fjcbls@163.com
技术支持:海西天成 | 闽ICP备18027719号-1
扫码关注我们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