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7年省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3 | 阅读:2034 次

各有关直属(储备)库: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关于下发2017年我省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闽粮法〔2017〕71号)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就做好2017年省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7年省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安排

2017年由我司直接收购的省级储备订单粮食共14万吨。分设区市安排为:南平市9.62万吨,三明市2.8万吨,龙岩市1.58万吨(具体分县市情况详见附件1)。

二、订单收购计划落实到户工作

我司直接收购的省级订单粮食,按照分解落实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品种和数量,委托当地县(市)粮食购销公司与种粮农户签订订单收购合同。在签订订单粮食收购合同的同时,发给农民“售粮卡”。为体现权责关系,我司直接收购的订单粮食计划,须在粮食收购合同和售粮卡上加盖公司监管直属(储备)库(以下简称监管库)的公章。各监管库要积极争取当地粮食局和粮食购销公司的支持,尽可能安排交通相对便利的乡镇进行收购,提前谋划测算在附近直属库直接收购或边收边调粮食的数量和流向。

在开展订单合同落实到户过程中,各监管库应配合当地粮食购销公司做好有关工作。在开展订单粮直补工作中,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落实到种粮农户,坚持张榜公布,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

三、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和收购资金安排

各监管库要及时了解当地稻谷市场价格行情,在早籼谷、中晚籼谷上市之时,书面向公司报告。公司根据当地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情走势,储备粮质量要求,确定当地直接收购的订单粮食收购价格,由有关粮食购销公司填写上报《收购价格确认表》(附件2),经监管库核实,并上报公司同意后,给予挂牌收购。如遇行情变化,需调整挂牌价格时,当地购销公司需另行报送《收购价格确认表》,经监管库核实,报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在收购期间,监管库应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当市场粮食收购价格低于我省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时,协调并配合当地相关部门上报相关情况,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由省粮食局另行制定)。

公司直接收购的省级储备订单粮食,在确定收购价格后由公司预付收购铺底金,并根据收购进度拨付收购资金。

四、有关监管库的职责

(一)各监管库应积极主动加强与当地购销公司的协调配合,落实与农户签订直接收购的订单粮食收购合同,并发给“售粮卡”。同时,紧密跟踪收购动态,及时准确把握行情变化,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二)各监管库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公司确定的订单粮流向,认真测算县(市、区)内集并和保管等费用,协调落实公司与有关粮食购销公司签订的代理收购和调运合同,调出地粮食购销公司所收购的粮食质量、数量的初确认由监管库负责监管和联系。

(三)监管库应指派业务素质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到订单粮食收购点全程做好监管、协调工作。驻点人员的工作职责主要为:在订单粮收购期间应到收购点,核实收购数量、价格及质量情况,及时办理收购粮食数量、价格确认,核实调拨费用及衔接相关调运环节,填写《订单收购粮食数量价格日确认表》(附件3),并于每日9:00前上报公司计调部。

在订单粮食收购及调运期间,监管库要在每个收购粮点派驻人员全程监管。同时,监管库要以县为单位指定一名驻点人员负责,并于订单粮食上市收购前,将驻点人员名单上报公司,以便工作联系。

(四)在订单粮食收购及调运期间,监管库应指定专人负责,于每周一上午9:00前将当地粮食价格行情上报至公司计调部。

(五)监管库应于每周一上午10:00前将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六)按照公司合同要求,严把入库粮食质量关,防止不合格粮食入库。

(七)调运结束后,及时上报调运情况,以便办理结算。

五、订单收购监管费用补贴标准

为提高订单收购工作的积极性,公司给予监管库订单收购监管费用补贴2.5元/吨(按实际收购订单粮食数量计算),监管库驻点人员的差旅费和监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在监管费用中列支。公司对监管职责未履行到位的监管库,将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等,并扣发相应监管费用补贴。

六、加强领导,认真履职,确保订单任务完成

订单粮收购工作是公司重点工作之一,为确保订单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成立订单粮收购领导小组,加强订单粮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订单粮收购领导小组组长:卢学华,副组长:廖志松、林玉辉、何义仁、陈加忠,成员由公司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和监管库主任组成。

省级订单粮食作为重要轮换粮源,是关系到省级储备粮年度轮换任务及时轮换到位的关键,也是我省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保证。为保障订单粮收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公司对监管库的订单工作将采取不定期随访、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订单粮收购和调运工作纳入直属库年度考核内容。各监管库要切实加强对当地粮食购销公司订单粮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把监管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强化落实员工驻点制度,保证对各收购站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充分履行监管职责;要对代储单位入库粮食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监控把关,确保收购的订单粮为当年本省生产粮食,力争从源头上把好入库粮食质量关;要认真宣传订单粮食收购政策,以确保收购的订单粮均为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粮源。

 

附件:1.2017年省级储备订单直接收购计划表

2.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直接收购粮食收购价格确认表

3.订单收购粮食数量价格日确认表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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