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5 | 阅读:1897 次

闽粮储备2020〕241号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储备)库,吉林省天宏粮食加工有限公司:

现将《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粮仓〔2020〕1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省局检查组到各地市检查时发现的主要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改到位。现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安全储粮工作。正值入库时节,要积极应用空调控温、粮面压盖、门窗密闭等控温隔热措施,做好控温储粮工作。同时抓住早晚气温较低有利时机,适时做好通风降温、排积热工作,实现“双25”控温目标。特别是部分储粮仓房条件较为简陋,易存在粮温超标、虫害超标、仓房渗漏等现象的,要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反馈,确保省级储备粮的储存安全。

二、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力度。各直属库负责人要切实担当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闽安委办〔2016〕66号),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按照责任分工分别对各岗位安全职责进行量化分解,并汇编成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各层级人员责任落实到位。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公司前期下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目录》,进一步查缺补漏,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各类操作规程,如有类同,可合并建立。有监管任务的单位,要按照直属库标准,严格要求代储单位规范管理,帮助、指导代储单位统一建立相关制度。

四、加强配套附属设施安全管理。每月要结合库主任月会查定期对机械库、配电房、水泵房、药剂库、库区电力线路、仓储设备器材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

五、加强防台防汛防火工作。一是在台风、大雨来临前,要督促保管人员及时关闭仓库通风口、门窗等,加强对下水道排水、屋面防漏、地面防潮、墙面防渗、门窗防雨情况的检查,尤其是要注意防范强降雨、台风可能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提前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二是对仓储设施设备防雷检测已经过期的,要及时联系有资质部门进行维护和更换,确保设施设备操作安全。三是做好动火用电安全检查,空调、照明、机械设备使用后要及时断开电源,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不擅自乱拉私接电线,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加强代储监管工作。此次省局检查发现的问题大部分在代储单位和个别直属库,特别是上杭县粮食储备直属库,福建省小洋面粉有限公司,顺昌县、屏南县、福安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和光泽、永安地区的代储单位存在的问题较多。相关监管库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代储单位按照省级储备粮管理要求做好储粮安全及生产安全各项工作,并下发《督查意见书》,跟踪整改到位。若经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按规定予以扣罚考核费用,直至取消代储资格并追究代储单位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对监管不力的单位,公司也将加重扣减相关直属(储备)库年度考核分值,并予以严肃问责。

各单位要针对此次省局检查发现的隐患,制定排查治理台账,明确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隐患所在位置、隐患简要描述、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结果、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复查结果(是否销号)等,于9月20日前报送公司仓储部,其中直属库分库及代储单位的隐患台账由监管单位负责收集汇总、报送。

联系人:易嘉文

联系电话:0591-87670179

电子邮箱:fjscblccb@126.com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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